潍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标准

时间:2024-02-26 21:47:07
潍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标准

补贴对象

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。

补贴标准

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高于5000元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

申请条件:

高层次高技能人才、返乡农民工、就业困难人员、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(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)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,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,可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,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高于5000元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同一创业者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,不重复享受补贴。

申请材料:

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、创业场所租赁合同、财务报表、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证明(或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承诺书)、租金发票等、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。

办理地点: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县市区(开发区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。

联系电话:

奎文区:0536-8217513 潍城区:0536-8188348

坊子区:0536-7607290 寒亭区:0536-7275816

青州市:0536-3252165 诸城市:0536-6183268

寿光市:0536-5222761 安丘市:0536-6208687

高密市:0536-2631096 昌邑市:0536-7115097

临朐县:0536-3097700 昌乐县:0536-6229697

高新区:0536-8866061 滨海区:0536-7620760

峡山区:0536-7737900 保税区:0536-76207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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